飞行员与空管之间需要相互学习、协同合作
飞行不但要保证安全,作为航空公司而言,更要讲究以最小的运营成本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。航班飞行更是一种商业生产。因此,作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,有责任有义务为自己的主要客户——航空公司提供最经济的飞行选择。比如:“区调”已经在航路上进行“流量控制”,那么“地面”或“塔台”就绝对不能让那么多飞机开起车来在停机坪或滑行道上排长队空耗。充分利用气象信息,在我国:向东飞行时,给飞行员提供尽量高的高度层;向西飞行时,提供顶风不是很大、节油率相对较大的高度层。在无军事活动、禁区限制、又有二次雷达监控的情况下,尽量提供“直飞”方便。充分发挥二次雷达监控的优越性,尽量实行名符其实的“雷达管制”,省略部分没有多少信息价值的“位置报告”,给飞行员以更宽松的运行环境……
飞行员是使空管指令与航空器运行完美结合的关键。前面已经提到了,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空中交通管制指令必须正确无误,特别是缩小间隔的“雷达管制”飞行。管制员应对飞行员复诵的指令要素进行再次确认。一方面判定飞行员即将执行的指令是否完全符合自己的指挥意图,另一方面还可以再次验证一下自己的指挥是否存在失误。
飞行人员要学习航空管制规则,更好地理解、执行航管指令;航管人员也要学习飞行知识,尽可能多的了解各机型的主要性能和“系统”工作,提高指挥的准确性和艺术性。“知已知彼”,这是双方协调、配合的基础。
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工作很辛苦,心智劳动强度高、安全压力大,因为他们的工作不允许有丝毫失误,真可谓是“金口玉言”重千钧!我过去在空军部队当飞行指挥员,一个机场有二十多架飞机同时在天上飞,既要指挥起飞、着陆,又要调配空中间隔,还要协调各项勤务保障。脑袋没有闲着的时候。指挥一个场次下来(四个小时左右),比飞六个战斗特技空域还要感到心累。《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》第十三条明文规定:“塔台、进近、区域管制室值班空中交通管制员连续值勤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;直接从事雷达管制的管制员,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,两次工作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0分钟。”因此作为飞行员来说更应体谅、尊重、配合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工作。